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扣幾分
1、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記12分。根據法律規定,上道路行駛的車輛沒有懸掛機動車牌的,或者是沒有按照規定去安裝機動車牌照的,就會一次性扣12分,并且罰款200元。
2、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扣12分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規定,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擋、污損。故意遮擋、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,處警告或者罰款。
3、未懸掛機動車號牌,一次扣12分,并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我國法律規定,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,或者故意遮擋、污損、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,一次性記12分,罰款200元。
4、法律主觀:未掛車牌扣行為人駕駛證12分,罰款二百元。根據《 道路交通安全 違法行為記分分值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,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,或者故意遮擋、污損、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,一次記12分。
5、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扣12分。駕駛人如果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的,應當扣留機動車,通知當事人提供牌證,并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。并且一次記12分。駕駛人需要在上道路行駛時懸掛車牌號。